賈文革也在暗自慶幸,簡簡單單二百多塊錢就到手了,普通人一個月都賺不到這么多,老子一天時間就搞定了!
當晚回去之后,賈文革讓王艷玲炒了幾個好菜,又燙了一壺酒,美酒佳人相伴,別提有多得意了。
既然這活這么簡單,那還賣啥肉了,必須得接著整,幾天之后兩人再次出發(fā),坐火車去了齊齊哈爾市。
辦法還是一樣,在回程的火車上釣魚,這次王艷玲又勾搭上一個姓韓的中年男子,下車后直接騙去那個小樹林,最終到手一百多塊錢。
隨后的七月初,這對野鴛鴦故技重施,用同樣的方式敲詐了一個姓姜的中年男子,到手兩百多塊錢。
干完這一單之后,王艷玲回了趟老家,這一走就是將近兩個月,剩下賈文革一個人,只能暫時作罷。
根據(jù)賈文革的卷宗顯示,這三次仙人跳總計敲詐現(xiàn)金616元,另外還有一件皮夾克,一塊手表和一個金戒指。
雖然這些錢在當時已經(jīng)不少了,但賈文革卻有點不太滿意,之前偷一頭牛就一千五,一臺電視機就兩千,現(xiàn)在忙活一個多月,三次才到手六百多,效率有點太低了。
關(guān)鍵是干這事有點太費勁了,每次都得坐火車折騰,而且有時候男人并不上鉤,那就相當于白忙活,去掉人吃馬喂和車票錢,也剩不下啥了。
所以等王艷玲回來之后,賈文革決定還是重新干回偷牲口這個老本行,這件事自己輕車熟路,讓王艷玲幫自己打打下手就行了。
從1989年十月份開始,一直到年底這段時間,兩人合作一共偷了一頭牛,四只羊,另外還有一頭驢,案發(fā)之后法院評估價值為兩千三百八十元。
另外賈文革還單獨出手干了幾次,一共偷了兩臺電視、一頭牛和三只羊,價值六千七百多元。
不過這種事干多了,自然會有人懷疑,我家前一天丟牲口,你家第二天就賣肉,而且羊皮和我家的羊也太像了。
很快就有村民跑去派出所報了案,但是等警察上門調(diào)查的時候,肉早就賣完了,天底下的羊基本上都長那樣,你有什么證據(jù)說是我偷的。
賈文革來個死不承認,警察也毫無辦法,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唯一能做的就是將賈文革列為重點監(jiān)控對象,下次再有類似案件發(fā)生的時候,能有個調(diào)查目標。
但是賈文革根本就沒當回事,你愛監(jiān)控就監(jiān)控你的,我繼續(xù)過自己有酒有肉有女人的快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