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族一開始基因是小而美,逼格,個性。
后面十幾年時間,都很難突破這個品牌基因。
小米一次又一次沖擊高端,都遠談不上成功,雖然整體銷量不低,但高端機的占比卻很低。
魅族一次又一次沖擊大眾,也不成功。
華為也一開始也面向大眾,很快就開始轉(zhuǎn)身,沖擊高端。
又大眾,又高端。
而林逍這個品牌的出生基因,同樣會很好。
因為他本身就有大量的擁躉,很高的逼格。
加上自研系統(tǒng),自研芯片(這點是吹牛逼的),天生就適合裝逼。
而且,他本身的個人ip影響力,加上閃電集團強大的輻射能量,還有幾大衛(wèi)視的盟友體系。
所以,他的手機品牌,不但有逼格,而且大眾,會少走很多彎路。
此時的白永象,完全是黃璋的追隨者。一開始跟著他去了愛琴公司,后來黃璋要做p3,成立了魅族,白又跟著去了魅族,舉家搬遷。
當林逍找到他的時候,他更加驚詫了。
因為此時的他,真的是徹底寂寂無名。
林逍是看中他的認真負責,適合負責生產(chǎn),還有和產(chǎn)業(yè)鏈打交道。
此時的他,就是在管工廠。
“造手機?投資十億美元?我是5號?”
“憑什么啊?”
他腦子里面除了震撼,還是震撼。
林逍雖然年輕,但現(xiàn)在是頂級偶像級的創(chuàng)業(yè)領袖。
而且林逍的邀請對他而言,何止是熱血沸騰,簡直有一種騰云駕霧的感覺。
我要發(fā)達了!
我要牛逼了!
“林總,我非常非常榮幸,甚至完全無法想象您會選中我?!卑子老螅骸暗恰倚枰螯S總征求意見,他對我倚重很大,我無法就這么抽身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