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開始宣讀判決書。
“馬桂芬,女……”
“污蔑林毅并在網(wǎng)上造謠生事,造成極其嚴重的后果……”
“并且教唆他人,砸毀林毅價值500萬的邁巴赫汽車……”
“判處賠償林毅相關損失400萬,在網(wǎng)上道歉,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羅大炮,處有期徒刑一年?!?/p>
“有期徒刑一年……”
“有期徒刑6個月……”
馬桂芬和羅大炮聽到判決之后,立刻露出震驚的表情。
別看羅大炮長期擔任領導職務,實際上卻是法盲。
這不奇怪……
他甚至,都沒想過,自己已經(jīng)犯罪。
但審判長宣判之后,他算是回過了神。
沒有再繼續(xù)進行無意義的叫囂。
可馬桂芬不同。
這女人繼續(xù)發(fā)揮她貫徹一生的混不講理。
“你說什么?”
她指著審判長罵道。
“你這個老雜毛,居然敢判我的刑?誰給你的底氣?”
“你他媽的給我解釋清楚,你憑什么判我的刑?”
“我明白了,一定是你收了林毅的賄賂,這才要制造一場冤案!”
“奶奶的,我不就是當時犯了個病,砸了個車嗎?我能有什么錯?”
“這么點兒事,你居然就判我關起來三年?哎喲!我的媽呀!”
“你們這些貪官,這是打算把人往死里欺負啊!”
馬桂芬似乎忘了自己身在何處,竟然坐在地上開始撒潑打滾。
就像當時賴在林毅車前一樣。
就像死了親媽一樣。
這一幕是如此熟悉,也讓人如此不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