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石隊也不是傻子,從價值來算,一千四百斤,算四毛五一斤,才六百三十元。
但實際上呢?四毛五是散賣的價格,也就是去了骨頭,光肉賣這個價。
這六百起碼折損二百元,頂多四百。
野豬就不一樣了,豬肉是八毛,野豬肉散賣七毛,如果送給飯館也就是專門要野味的更貴,比家養(yǎng)的豬還貴。
但這種飯館不多,加上要的量未必很大,所以算七毛,三十頭豬多少錢?
怎么算,他們也是吃虧的,可蘇宇夸下??冢疱仧蜔跞?,無論是吃野豬肉還是狼肉,結(jié)果是一樣的,他們公社,一根毛都留不下。
但這時候張立國說啥?把狼肉全部給他們,一千多斤,連肉帶骨,肯定夠了,你先別管狼肉是否好吃,但起碼滿足了村里人的要求。
有的吃就不錯了這時候的人們,哪有資格挑三揀四?
既滿足了大家的需求,又得到了一頭炮籃子,四百斤的炮籃子,足夠村集體拿來換錢了。
至于怎么換錢?很簡單啊,偷著賣出去即可。
這種民不舉,官不究的事,大家心知肚明。
無需多說,石隊自然是欣然同意了,如果蘇宇不先將一軍,答應(yīng)村民吃燉肉,那么肯定分肉時,村集體肯定要野豬肉,因為野豬肉價值更大。
哪怕給的不多,但都能換成錢,但狼肉可就未必了,不好賣,太便宜又吃虧。
所以蘇宇提出燉肉就是將了他們一軍,因為要先確保滿足村里人吃肉的這條在先,剩下的才是村集體可以支配的,否則全要野豬肉也沒用,都不夠吃,村集體一樣啥也得不到。
石隊能怎么說?他能說你們東家好手段?這時候說這話,傳出去他會先被村里人破口大罵。
畢竟蘇宇是在為他們謀福利,咋滴,你們村集體就不想我們吃頓好的唄?
沒錯,石隊是民兵隊長,屬于村集體的管理層,肯定不是普通百姓,如果他的出發(fā)點不是站在百姓那邊,肯定會被罵。
別說他,村支書都妥協(xié)了,他能怎么辦?民意不可違,這時候觸怒他們,得罪蘇宇,那就是得罪這幫想吃肉的百姓。
他只能認(rèn)栽,答應(yīng)了下來。
“得嘞,虎子,幫忙把從野豬里挑一頭炮籃子,給石隊送過去,其他野豬,運回去?!?/p>
“好嘞?!?/p>
虎子一口應(yīng)下,自有其他人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