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診斷為,急性應激障礙,伴有精神分裂癥狀。
最終,我沒有進監(jiān)獄,而是被送進了精神病院。
哥哥林風,因為在案件中,起到了關鍵的推動作用,并且主動自首,坦白了一切,獲得了減刑。
他將在監(jiān)獄里,度過他的下半生。
我們都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但我們,都不后悔。
在精神病院的日子,很平靜。
每天,我都會收到一封信。
是李峰警官寄來的。
信里,是他用手機拍下的,我女兒的照片。
她一天天長大,越來越可愛。
她會笑了,會爬了,會咿咿呀呀地叫“媽媽”了。
李峰警官,收養(yǎng)了她。
給了她一個,溫暖的家。
他告訴我,女兒的名字,叫“林安”。
愿她一生,平安喜樂。
我把每一張照片,都小心翼翼地收藏起來。
在無數(shù)個夜深人靜的夜晚,拿出來,一遍又一遍地看。
今天,徐薇來看我了。
她是我姐姐生前最好的朋友,也是一名優(yōu)秀的心理醫(y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