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時已到,法槌敲響。
審判長掃了一眼,沉聲開口: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guī)定,浙省杭城濱江區(qū)初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任君美網(wǎng)絡誹謗、尋釁滋事一案。”
“由我,陳忠漢擔任審判長,并依法組建合議庭?!?/p>
“現(xiàn)在,正式開庭!”
“咚——”
法槌聲在審判庭內(nèi)不斷回響。
接著,
坐在法臺側前方的書記員站起身。
“下面,宣布法庭紀律:”
“一、到庭的所有人員,一律聽從審判長統(tǒng)一指揮,遵守法庭秩序;”
“二、不準喧嘩、鼓掌、亂竄有意見可在閉庭后提出;”
“三、被法庭問話的人在回答問題時,應自動起立講話,答完自動坐下;”
“四、法警有權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為”
“五、為表示對國家法制的尊重”
隨后,
書記員又核實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和律師等其他訴訟參加人的身份。
接下來還有一系列的固定流程。
比如,審判長詢問原被告雙方對出庭人員是否有異議,審判長詢問原被告雙方是否要提出回避申請等。
一切結束之后,才算正式進入庭審流程。
羅祥起身宣讀起訴狀:
“本月17日,我方當事人林北先生駕駛車牌號為浙a的出租車在某地接到乘客”
“本月18日x時x分,被告人發(fā)了一條標題為《九敏九敏集美們!我被變態(tài)男尾隨了!》的視頻微博,言稱被我方當事人尾隨”
“我方當事人與之私聊,希望對方刪除微博,停止侵權行為,未果?!?/p>
“對方于18日x時x分再次發(fā)布一條微博,并掛出我方當事人的微博賬號,使其受到網(wǎng)暴?!?/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