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了一整局的坑,對方沒有任何意外地跳了進去。
雖然看起來感覺好像很平常,但其實周云已經將自己“帶節(jié)奏”的能力發(fā)揮到了極致。
你說勞務外包是吧,那為什么你的勞務外包里分揀中心的人可以管理勞動者呢,你這就是勞務派遣。
這樣的情況下,對方必須得解釋,但他質證沒法說,因為聊天記錄是真實的,管理是存在的,證人證言是經過公證的。
那么這個時候,對方能拿出來的只有穩(wěn)崗補貼了,因為這確實是一種另類的管理,通過“補貼”的方式來取得對勞動者的支配權。
湯梓浩這個時候感覺很好,因為他覺得自己的應對沒有任何問題。
就穩(wěn)崗補貼這個,有多少人能想到這其實就是變相的管理呢?
其他人根本想不到,他湯梓浩能想到說明他的水平很高!
首席仲裁員低頭看了看卷宗,隨即道:“被申請方,你們這邊還有其他要補充的嗎?”
湯梓浩扭頭看了看,吳俊賢搖搖頭表示沒了。
他也覺得這位湯律師說的沒毛病,反正只要不罰款怎么都好說。
“申請人呢,你這邊還有其他要補充的嗎?”仲裁員又問道。
周云很快說道:“我有要補充的,被申請方說他們設置有穩(wěn)崗補貼,通過這樣的方式來對勞動者進行管理?!?/p>
“那在這樣的情況下,反而證明我方當事人與被申請方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p>
“《長三角地區(qū)勞務派遣合規(guī)用工指引》第一條第三款,勞務外包有四個特征?!?/p>
“第三個特征是,承包單位與所雇用的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并對勞動者進行管理和支配。”
“那么根據該指引我們可以明確一點,勞務外包的情況下,承包單位與雇傭的勞動者之間是要建立勞動關系的?!?/p>
“而我們京海市也是長三角地區(qū),所以應該明確認為,我方當事人和被申請方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也因此,被申請方除了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賠償外,還應當支付我方當事人相應的穩(wěn)崗補貼。”
什么叫順桿子爬啊,周云這就是了。
就是給你一個兩難的選擇,你自己好好考慮一下吧,究竟是要被相關部門處罰呢,還是要賠錢呢。
這份四省人社廳聯合發(fā)布的《用工指引》,里面把一些模糊的問題都做了明確說明。
長三角地區(qū)基本上可以算是我國工廠最多的地方了,勞務派遣勞務外包等等各種花招層出不窮。
所以也發(fā)生了各種各樣的矛盾。
也因此,22年四省人社廳專門出具了這個用工指引。
這個東西的效力其實沒有太高,但是你要知道,勞動仲裁委員會是誰下屬的部門,是人社局?。?/p>